刘晓庆笔下陈国军的另一种面目
杨杰"固然我是有错,但是,为什么我有可能不爱你你就一定要杀我呢?难道我只有属于你才是可爱的吗?hh难道我没有权利不爱你吗?hh我想,任何人都有爱或不爱的权利,如果我不爱你我就要死,我不愿意."
mm引自刘晓庆写给陈国军的情书
我对刘晓庆的一贯看法是,除了电影,她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作家.这样讲不是因为她是中国作协会员,而是基于她早先的几本书写得非常好看,不仅内容引人入胜,叙述能力甚至技巧也一样上好.在刘晓庆近年出版的《自白录》里,她的回忆按照时间程序,逐渐走向了《心灵深处》.我记不清那是一部什么样的影片了,但是心里明白,她走笔至此,有一个人,有一件事,是她难以避而不谈的mm1981年底,因为出演长影《心灵深处》,她与陈国军首次相识,继而假戏真做干柴烈火,成了婚外情侣;再后来,陈国军经过4年折腾艰难离婚后,1986年4月与刘晓庆结为夫妻;1988年8月,刘晓庆离家出走并提出与陈国军解除婚姻;从两人勾搭成奸算起,此时正好"七年之痒";再后,连同插足吃腥的姜文,这三个一丘之貉的"狗男女"联手制造和发动了轰动一时的多边形桃色战争;那个她曾表示"打死我也不想说",可是陈国军却以一本《我与刘晓庆mm不得不说的故事》单方面向大众揭秘并诉苦,并且深获同情的故事;那个众所周知又众口铄金的著名故事,它的另一层另一面,在时过境迁这么多年后,终于慢慢地在刘晓庆的自传笔程里向大众视线走了过来.
这个故事,为什么值得念及?
十几年中,刘晓庆"不想说",姜文"不敢说",陈国军"不得不说",都是人之常情.这个故事,也许是1949年以降,在中国大陆发生的一起最受人关注最震撼人心,最富叛逆性思辩性戏剧性,由三个最职业最风流的戏子在现实生活里倾情上演的情变婚裂事件.它的情节构造及其附带的多层面意义,不亚于虚构的小说和剧目,各种煽情要素应有尽有.一点不夸张地说,在当时乃至其后很多年,其影响力深入到全国各族人民的眼窝和心房,无论三教九流贫富贵贱,无不对此牵肠挂肚惊心动魄.那是很多人第一次身临其境地意识到,除了万人景仰的领袖英雄和模范,事实上,一个千夫所指的漂亮女人,以及她不计其数的"生活作风问题",对百姓内心世界的进入,竟也能如此剧烈、霸道和持久.那也是中国人第一次确认,什么玩意儿叫作"明星八卦新闻",什么原因导致大伙喜欢窥探并且在心趣上不由自主地参与别人的私生活秘密.当时大多数人将偷情的刘晓庆和姜文视为"奸夫淫妇",将戴了绿帽子的陈国军看成受害者,因此在是非立场上反对法院批准刘晓庆的离婚申请和诉求,普遍有一种"不能便宜了这个骚货"的情绪.
陈国军在他的书中提及刘晓庆时曾说:"在我的思想里,那个活生生的人一直没有面孔.因为我怎么也想不起来那应该是怎样的一副面孔了."这句话的潜台词是,刘晓庆没有脸不要脸了.他的这种想法大体上也是当时社会的主流看法.这起离婚案万众瞩目,拖泥带水审了很长时间.我记得,当时就连一些妇联组织也站在刘晓庆对立面,认为这个离经叛道的女人给女同胞丢脸,认为她那些极不正经的下流行为,严重损坏了社会道德的脸面和基石.于是怪现象出现了:妇联组织更愿意保护陈国军这个大男人的权益,对刘晓庆这只妇女里的坏鸟嗤之以鼻.
妇联的"大义灭亲",理直气壮又莫名其妙.
当然,也有相当一部分人支持刘晓庆,把她引为争取情爱和婚姻自由的"女权"先驱和知音.她的另类言行和个性,使很多人怦然心动:原来,一枚硬币的确存在正反两面;人的情感空间的确是立体和动态的;七情六欲的表现方式,不仅可以在心底涟漪,而且也可以用嘴巴和器官去宣讲体认.用今天的话讲,所谓"心动不如行动"mm敢情这世上没有永恒永远的婚姻和配偶,只有永恒永远的爱欲和情欲.(杨杰注:刘晓庆出生于1951年10月,姜文出生于1963年1月.前几年在观看《廊桥遗梦》时,我油然联想到刘晓庆姜文的私情,觉得他俩的惊人故事实在不亚于美国版的风流韵事,鉴于刘晓庆比姜文年长将近12岁,如果演绎起来恐怕更加人五人六.)
区区"个人隐私"能产生如此强大的文化杀伤力和冲击波,迄今为止,刘晓庆与陈国军与姜文不得不说的"骚情故事",无有同侪独一无二.
那么,对于陈国军其人其事,刘晓庆本人究竟存有怎样的记忆?当初如花似玉柔情万种,万千宠爱集于一身的刘晓庆,到底因为什么被籍籍无名还显得有点土气的陈国军打动?
按照刘晓庆《自白录》的描述,在过了几年给不同的有妇之夫做地下情人的放荡生活后,(杨杰注:她所说的那几年,应该指的是上世纪70年代末期和80年代初期;那时的她大约30岁左右,已离过一次婚.)她"开始觉得其实女人最大的幸福是当丈夫回家的时候,给他打好洗脸水,打好洗脚水,端上来一桌热腾腾的饭菜,然后坐在桌边静静地看着他吃.这个情景在我演的电影《芙蓉镇》里的一场戏中实现了."(杨杰注:刘晓庆心思缜密,她在这里提起《芙蓉镇》,表面看很不经意,实际上是一种寓意很深的伏笔.众所周知,她与姜文那档子事儿就源发于在上海拍摄《芙蓉镇》期间.)铺垫了心理背景,她继续进行心理陈诉:"我的内心非常寂寞.岂止是寂寞?还空虚.还无聊.尽管我有男朋友,但他不是我的.虽然我在等他离婚,可是我已经明白那只是一张l空头支票r,我对他的虚伪及懦弱开始厌恶."(杨杰注:通过这段话以及《自白录》相关自白可知,这时的刘晓庆并非"单身女人",而是与某个或某几个有妇之夫保持着秘密情人关系.这是她首次披露此情,与之前的说法说辞完全不同.)
在这样的心境下,刘晓庆来到了长影《心灵深处》摄制组."导演介绍了一位男演员,说他叫陈国军,在影片里扮演我的第二个男朋友张森.l哦.r我答应着,伸出手去.他握了我的手,说了一句话:l将来你肯定知道我是对你最好的人!r这句话有些奇怪.我顺便看了看他.很平凡,没有什么特别印象.我万万不可能想到,就是这个人,会掀起我们之间的惊涛骇浪!"
陈国军这句话,确实有些奇怪.首先,那还是一个男女关系相当拘谨的年代;其次,即使放到今天,一个有老婆有孩子的大男人,与一个光芒四射如雷贯耳的女孩子初次见面,握住人家手大刺刺说"将来你肯定知道我是对你最好的人!",仍然有点唐突冒失.这说明,第一,陈国军对刘晓庆倾慕已久或觊觎时长;第二,当兵出身的陈国军在对女人示爱时,做法鲁莽硬朗;第三,陈国军此人,性格有点"二".
反过来,这也说明,做派无棱无角不横不二的男人,很难引起刘晓庆这类桀骜不驯自我感觉奇好的女人注意.此外,陈国军是个相貌堂堂的大汉,身高超过180公分,1.76英雄合击,落腮胡,粗骨架,浓眉大眼膀阔腰圆,这种体型和外表对深谙风情的刘晓庆来说,显然有着不小的拨弄和触动.(杨杰注:在刘晓庆写给陈国军的情书中有这样的表述"你心肠那么好,好得就像是东郭先生.我喜欢你抱起我,你的强有力的臂膀就是我赖以栖息的礁石hh说真的,和你在一起我真是没有觉得我比你大,而真是觉得你是哥哥".陈国军1954年生人,比刘晓庆小3岁,比姜文大9岁.)
陈国军进一步引起刘晓庆注意,是他告诉她,在与她拍摄对手戏时,他"感到紧张".这种姿态又点中了刘晓庆性情命门.在以往的自传性文章里刘晓庆曾流露出一种意识,她喜欢看见男人在她面前示弱.就是说,陈国军承认自己紧张,等于在有意无意间,变相赞美或讨好刘晓庆.这不可能不使刘晓庆高兴.因此,"没关系."她和蔼可亲地安慰陈国军.(杨杰注:"和蔼可亲"这个词,是刘晓庆的原话;大凡中国人都知道,这个形容词一般而言是长辈对晚辈,或者大人物对小人物说话时,惯常使用的词藻.由此,刘晓庆居高临下的心态可见一斑.)"我坚信我的笑容能消除我们之间的生疏.我有这个本事和特长."事情的转机很可能于此启动.再进一步,刘晓庆发现陈国军演戏演得很好,"眉宇之间有一股强烈的气质."(杨杰注:这从侧面充分证实,陈国军是个很专业很敬业的好演员,并非后来谣传所说他是不懂演戏的外行、莽汉和蠢货.)给刘晓庆留下更深印象的是,陈国军"很能吃苦,可以说非常能吃苦,甚至到了自虐的程度."虽然刘晓庆没有详述陈国军如何吃苦和自虐,网通1.85无英雄私服,但熟悉戏场的人都能大概猜出,这里所指,无非是说陈国军在依照剧情上窜下跳摸爬滚打时,能够二虎巴叽地豁出去.
两人自此之后的偷欢内幕,被刘晓庆大量抖落出来.陈国军的本来面目仿佛火光旁的冰块,不那么光洁坚挺了.刘晓庆毫不在乎地披露了她与陈国军在《心灵深处》片场"只要没有让人当场抓住,我们就掩耳盗铃地只当没事,照样厚脸皮地该干什么干什么."紧接着,在刘晓庆主演的《火烧圆明园》片场,从长春跑来与她幽会的陈国军做贼似的,"夜深人静时悄悄来到我的房间.在约定时间他会在窗外吹口哨.于是我把左边窗户打开表示屋里没人,过十分钟他就可以进来了.第二天早晨我先去化妆,等我们出发以后他再想办法离开."(杨杰注:那时的陈国军应该只有二十八九岁,已婚有子,妻子赵雅珉乃长影有名的美女.)为了偷欢,陈国军吃尽苦头."几次他正在房间里就响起了敲门声,只有立即藏在大衣橱里hh下一次来了人,人是爬在墙上小窗口里修理下水道的梯子上."
这期间陈国军忙着与妻子闹离婚,而刘晓庆忽然对陈国军失去了耐心和兴趣.她给他写了封断交信,又开始在北京玩世不恭."那天深夜,我和我新男友正在屋里说话.突然听见门钥匙响,随着一只皮靴将二道门踢开,狂怒的陈国军拿着皮带走进屋子.我一生绝不能忘怀那令我丧魂失魄的一瞬,我到现在都能清晰地听到门钥匙的响声、踢门的声音,还有那惊天动地的皮带抽在桌上同时伴随的一声断喝:l起来!rhh再不会有比那天更恐怖的夜晚了.陈国军一脚踢在新男友的额角,额角立刻肿了起来,紧接着他命令他爬出去,于是他当着我的面爬出门外.陈国军的脸孔扭曲,没有丝毫的血色,从厨房搬来了煤气罐,放在我和他的中间.他用皮带指着我的脸声泪俱下地控诉我没有良心,背信弃义等等一系列罪行,像我这样的人根本不配活在世上,反正他也不想活,不如跟我同归于尽hh说完后他点着了火柴,开始打开煤气罐的开关hh我想到自己这么成功这么年轻这么花容月貌就要死去是多么的遗憾,为一些谈情说爱的小事居然要牺牲自己宝贵的生命真不值得,在千万般的后悔之中我不由自主地跪了下来,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我恳求他不要杀我,我说,我错了,我跟你好,再也不变心了hh第二天晚上陈国军带我去了景山,就是当年崇祯皇帝上吊自杀的地方,他百般温存地把已没有丝毫力气的我背上山顶的一间小亭子.坐在亭子的栏杆上,我对皎洁的月亮发誓不变心.他原谅了我.我感谢他对我的谅解,同时我也再不需要陈国军对我说怎么爱我了,一个人能为你牺牲生命还能有什么怀疑?"(杨杰注:刘晓庆曾多次遭受陈国军的暴力侵犯.陈国军书中刊载过几封刘晓庆写给他的信件,她在信里抱怨说"你爱我爱的不得法hh你要一个遍体鳞伤的我,又有何用?看看我自己,脚、腿、脸、手hh处处都有你打的伤痕hh我恨你,陈国军.")
在追忆《心灵深处》初识时,复古传奇私服,刘晓庆还说了个细节.说有场戏需要陈国军"满含泪水",但他就是哭不出来.他要求点眼药水,导演不同意."于是大家一起等着."等到太阳落山了,陈国军还是哭不出来."导演一声令下:l撤!r全组打道回府.在车上我注视着陈国军的侧面.我相信他心里负担一定非常沉重.作为演员此时有了一种深切的同命相怜的感觉."这段记述很重要.一来准确勾画出刘晓庆之于陈国军微妙的情感变化,二来附带扯出了中国电影界由来已久的一个生硬陋习.这个陋习,往往用能不能随时随地哭鼻子来判断一名演员是好是坏.有一度,这个陋习还上升为一种铁的规则.哭得出来就是好演员,哭不出来就不是好演员.
事实上直到今天,许多不思悔改刻舟求剑的影视编导,仍然沿用和固守着这一陈旧落伍的陋习,把衡量演员们喜怒哀乐戏剧表演能力的标准,过多地驱赶和流放于"哭鼻子"一类的羊肠小道上.条条大路通罗马,何必华山一条道?我以为,这种旧思维和傻念头,是一种浅薄、无能和促狭的价值观念.如果老是强迫演员把注意力集中到无关全局的旁枝末叶上,不仅本末倒置,很不人道,而且如同农村生产队要举办奥运会,十足地荒唐可笑.像刘晓庆说的这件事,整个剧组为了等待陈国军挤出几滴装模作样的眼泪,等到夕阳西下,等到无此不行,等到导演发怒hh这不是迂腐矫情是什么?这不是资源浪费是什么?这不是抓住芝麻丢了西瓜,鼠目寸光得不偿失,又能是什么?hh所谓艺术的真实,不是让你逼着演员跟死了爹娘似的嚎啕大哭或者泪如雨下,不在于斤斤计较照猫画虎,恰恰在于"大行不顾细谨,大礼不辞小让".
中国电影总给人猥琐小气的印象,抛开客观因素不谈,与主创人员向来近亲繁殖的审美,作茧自缚的心胸,抱残守缺的伎俩,鸡毛蒜皮的习性,黑灯瞎火的视野趋向和取向,有着莫大关系.(完)
相关絮事备注:(一)刘晓庆陈国军之事,陈国军曾率先以《我与刘晓庆mm不得不说的故事》抢占了话语制高点,并指出:"当我写这本书的时候hh仅仅是想证明那些曾经存在过的事情,因为事情只发生在两个人之间,如果她不为我证明的话,恐怕没有人会确信一切都是真实的了.但是,我知道她决不会站出来为我作证的."现在,刘晓庆在沉默十余年后,终于也用一本必将与陈国军那本书发生内容交集和冲突的《自白录》,为公众补齐"两人合影"中缺失经年的另一面.两本书两相对比,相关事实和人物因此更加完整和饱满.
(二)刘晓庆和陈国军的离婚案,由于陈国军当时存在激烈的"抗法"情绪和过激行为,刘晓庆曾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并得到批准.陈国军因而品尝了被法院"强制执行"的委屈和痛苦.另外,坊间有关陈国军数次寻找姜文试图与其决斗的传闻,一方面,陈国军确有此心,比如他在书中担心过自己:"我万一在某个朋友的住所找到了刘晓庆,同时也发现了姜某的身影,那少不了是要有一场死拼的."另一方面,外界对陈国军"匪气"的传说也多有夸大,比如陈国军自述,有一次他在列车上听见一位自称青艺演员的人大放厥词(注:青艺是姜文当时的工作单位),对人说他见过陈国军"穿一身旧军装,脚蹬一双高筒的大马靴,背着一个书包hh书包里装着两把菜刀.每天到我们青艺去,找姜某拼命hh他说起话来声音很大,太没文化了."
陈国军把那个"青艺演员"叫到车厢连接处,问他:"你认识陈国军吗?"对方说当然认识.陈说:"哦hh我是北影的."说着,从口袋里掏出工作证,"这是我的工作证,上面还有照片.你看你认识这个人吗?"
那人迟疑地拿过陈国军证件,一看之下,表情顿时僵在脸上.
(三)我在这里全文附录《刘晓庆与陈国军的离婚判决书》,此为终审判决书.虽是行文呆板的公文,但从中可以看到很多耐人寻味的东西.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199O)高民中字第5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上)陈国军,男,三十六岁,汉族,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北京电影制片厂导演.
委托代理人:张笃志,北京青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刘晓庆,女,口口岁(杨杰注:原文如此),汉族,四川省涪陵县人,北京电影制片厂演员.
委托代理人:蒋京川,北京崇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梁东园,北京市九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陈国军因离婚一案不服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1989)中民字第182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此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九八九年七月,刘晓庆以由于客观原因出于同情仓促与陈国军结婚,婚后陈国军脾气暴躁,使夫妻感情急剧恶化已不堪同居等为由向原审法庭起诉,要求与陈国军离婚,陈国军认为双方在婚前、婚后感情很好,刘晓庆起诉离婚是因第三者的破坏,故不同意离婚,原市法院调解无效判决:
一、准予刘晓庆与陈国军离婚.
二、刘晓庆和陈国军在北京电影制片厂和酒仙桥流量计厂住所内的电视机一台、录像机一台、照相机二台、电冰箱二台、钢琴一架、空调机一部、豹皮二张、组合柜二套及其他家具和所有财产均归陈国军所有;现本院扣押的录像带及美元(二十九元),奖状及十二件工艺首饰和手表一只归刘晓庆所有,其他在谁手中的财产归谁个人所有.
三、刘晓庆付给陈国军人民币五万元.
四、原刘晓庆和陈国军承租的北京电影制片厂宿舍两居室楼房一套由陈国军租住.判决后,陈国军不服,以原审法院没有分清是非,不同意离婚,和对财产的处理不公正等理由上诉至本院.刘晓庆同意原判.
经本院审理查明:刘晓庆与陈国军于一九八一年底相识,一九八六年四月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感情尚好,未生育子女.在共同生活期间,双方曾因工作、生活中的琐事发生过一些矛盾.一九八七年刘晓庆与他人关系不正常.陈国军得知后又未能正确处理,致夫妻感情进一步恶化.一九八八年八月刘晓庆离家与陈国军分居并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陈国军离婚,经调解,刘晓庆撤回起诉.此后双方关系并未好转.
在本院审理中,刘晓庆同意增付陈国军二万元.
本院认为,夫妻应以感情为基础,刘晓庆与陈国军虽系自主结婚,由于双方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生活中的矛盾,影响了夫妻感情,加之一九八七年由于刘晓庆思想感情发生了变化与他人关系不正常,致夫妻感情进一步恶化,对此刘晓庆应负主要责任;陈国军处理家庭矛盾不冷静,也有一定责任.几年来经法院调解和组织做工作,双方关系仍未好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审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是正确的,对财产分割亦无不当.在本院审理期间,刘晓庆表示愿意在经济上增付陈国军二万元,本院准许.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维持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1989)中民字第182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
二,改判第三项为:刘晓庆付给陈国军人民币七万元(己执行).
一审诉讼费五十元由刘晓庆负担,二审诉讼费五十元由陈国军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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